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科研项目管理,促进项目按期按质完成研究任务,保障项目培育工作良性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1年及以前在研校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根据校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本次清理范围为2011年及以前所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
二、材料要求
1、《安徽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
2、《项目申请书》一份及电子版。
3、《安徽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份及电子版。
4、项目成果复印件一份。
三、工作要求
1、本次项目清理工作由各学院、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结项材料由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将及时公布清理情况。
2、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清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级科研项目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报送时间:2014年6月20日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汪小丽(理科),5910119,asdkyc@126.com
戴忠朝(文科),5910117,asdkycw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科研处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