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关于推荐“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的通知》(教技司〔2012〕24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几点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中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和范围要求,积极组织推荐。
二、各学院在推荐本学院的评审专家同时,推荐相关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海外机构的战略科学家、知名学术专家和行政管理专家等为“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各学院推荐专家人数不限,其中,推荐本学院专家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三、时间安排,请各学院下载《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于8月15日前将《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jxshtw@mail.ahnu.edu.cn。联系人:张顺。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附件=>关于推荐协同创新专家的通知.doc
附件=>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