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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6 浏览次数: 编辑:张杰 预审:韩家炳 终审:罗永龙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任务部署,加快探索高等研究院振兴区域发展的创新路径,推进高等研究院建设理论创新与实践突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融创中心”)印发《关于2026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申报通知》(附件1),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鼓励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融创中心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立项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研究周期为3年;

2.重点项目:立项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研究周期为2年;

3.一般项目:立项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研究周期为2年。

项目申请人须依据《2026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所列研究选题申报。选题表述原则上不得修改,超范围研究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3.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4.为鼓励支持青年科研人才在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项目团队须合理配置人员结构,团队中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5.项目申请人本年度限申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个(含本人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符合《教育部高等研究院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申报质量,决定最终立项数量。

2.项目依托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学校将按照申报条件重点对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以及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申请人登录教育部高等研究院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项目系统(https://srp.ahjzu.edu.cn/education-center/),进行线上填报(系统将于10月30日正式开放),并于11月6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4)至科研部。

4.首次登录的,需实名提交注册申请,在注册时“所属单位”一栏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


联系人:张杰,联系电话:5911217。


附件:1.关于2026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申报通知;

2.2026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选题指南;

3.2026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请书;

4.推荐汇总表


科研部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