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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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科技特派员选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5 浏览次数: 编辑:沈炎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科技特派员选树工作的通知》(皖科农秘〔2022〕3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优秀科技特派员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选不超过3名优秀科技特派员。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从事科技特派员工作三年及以上,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均可参与评选。

(三)科技特派员工作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人员类型包括:

秉持初心,在“两强一增”,尤其在开展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以及科技特派员“四个一”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促进脱贫地区和脱贫户发展产业提供科技服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全产业链,建立利益共同体,在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发展绿色经济、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技术服务,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须在8月31日下班前,将《安徽省优秀科技特派员推选表》(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科技服务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现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的相关视频材料,5张附带简短说明的工作照或生活照,按照《安徽省优秀科技特派员推选材料要求》的要求发送至bandit233@163.com。

 

联系人:沈炎 电话:0553-5910998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