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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2 浏览次数: 编辑:张文君 预审:许新胜 终审:罗永龙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1030/5921.html。现将具体通知和要求转发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参与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批次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限项要求

本批次指南项目属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人员交流类项目,不计入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总数限项范围(不进行项目负责人限项联合审查),但项目负责人申请和在研的同一国别的人员交流类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2.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项目申报人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

项目的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8:00至2026年12月18日16:00。

无国科管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科管服务”注册账号,单位名称请选择“安徽师范大学”,联系科研部完成审核后即可登录平台查看相关内容。

为统筹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前发送至asdkyc@126.com,以便做好申报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文君  吴静娴

电  话:5910119


科研部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