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关单位和申请人: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了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1009/5899.html。现将具体通知和要求转发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196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少于 3 个月。
2.目(课题)负责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申报的指南方向一致。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本重大专项的专项专家组成员不得参与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二、限项要求
1.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 1 项。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总数不超过 2 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计入上述限项范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
2.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对于申报本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个。
3.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其他要求
1.项目设 1 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 1 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 1 个课题负责人;除特殊说明外,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 6 个,勘查示范类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 8 个,项目参与单位不得超过 20 家。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协议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章)、项
目(课题或研究任务)负责人签字和签署时间。
3.项目(课题)牵头申报单位、所有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均须签署标准格式的诚信承诺书。
项目的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8:00至11月27日16:00。
无国科管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科管服务”注册账号,单位名称请选择“安徽师范大学”,联系科研部完成审核后即可登录平台查看相关内容。
为统筹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并于2026年10月26日前发送至asdkyc@126.com,以便做好申报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文君 吴静娴
电 话:5910119
邮 箱:asdkyc@126.com
科研部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