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字〔2015〕15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培育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15年度校科研培育基金等项目申报通知的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学校审批,2015年度共批准资助校青年人才培育基金项目37项,项目培育基金项目17项,学术著作培育基金项目4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11项和创新基金项目20项。
各项目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研究工作,并严格执行项目研究计划。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在项目研究期间,要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给予支持,确保各类项目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