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的通知》,现将我校2016年教师创新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查人数分配
本次抽样调查参与对象为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教师,共80人。具体指标情况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调查教师分配人数 |
序号 |
学院 |
调查教师分配人数 |
1 |
文学院 |
5 |
10 |
体育学院 |
5 |
2 |
政治学院 |
5 |
11 |
新闻与传媒学院 |
4 |
3 |
法学院 |
4 |
12 |
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
5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5 |
13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5 |
5 |
音乐学院 |
4 |
14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5 |
6 |
美术学院 |
4 |
15 |
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 |
5 |
7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5 |
16 |
生命科学学院 |
5 |
8 |
教育科学学院 |
5 |
17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9 |
外国语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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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工作开展
各学院组织有关教师参照《2016年度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操作指南》(附件)在8月5日下班前完成在线注册、问卷填写和提交。
三、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各学院将调查工作落实到具体教师,由科研秘书指导参与抽样调查的教师完成线注册、问卷填写和提交等工作。
2.按时完成。参与抽样调查的教师注意时间节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调查工作。各学院科研秘书要对调查工作进度有效跟踪,要将学院承担调查任务的完成情况向科研处进行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度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操作指南.docx
科研处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