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办字〔2017〕34号)文件精神。为方便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在暑期办理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证明等科研业务,科研处将于相对固定时间办理。
一、办理地点:花津校区行政楼二楼科研处223办公室。
二、办理时间:每周二上午:9:00-11:30(见下表):
周二 |
7/4 |
7/11 |
7/18 |
7/25 |
8/1 |
8/8 |
8/15 |
8/22 |
三、联系人:谭书龙(13721205273)。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