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岗位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8〕12号)和近三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教职工岗位聘期期满考核科研工作量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集中审核
1.3月13日前,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科研秘处书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对照参加本年度教职工岗位聘期期满考核人员的科研绩效支撑材料,完成在线信息审核。
2.3月14-15日,科研处相关责任科室根据学院及相关单位提交的审核结果完成参加本年度教职工岗位聘期期满考核人员的科研业绩成果登记信息复审,并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执行工作量计分核算。
3.3月16日,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将通过学院和科研处审核的教职工科研工作量《个人绩效报表》(1份)《个人考核成绩汇总表》(2份)《承诺书》(1份)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相关责任科室盖章。
二、任务分工
1.学院及相关单位。各学院科研副院长及相关单位科研负责人负责牵头本学院、单位科研工作量审核工作,科研秘书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2.科研处。科研处副处长谭书龙负责牵头协调学校科研工作量审核工作。社会科学管理科具体负责文科类学院及相关单位科研工作量审核及盖章等工作,自然科学管理科具体负责理工科类学院科研工作量审核及盖章等工作,具体责任人员安排如下:
社会科学管理科:杜 凤 5910117
自然科学管理科:姚莉莉 5910195
系统支持和服务:谭书龙 5910121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落实。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参加考核人员的科研业绩成果材料,确保真实客观。
2.把握时间节点。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推进落实科研工作量审核和材料报送盖章等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承诺书(科研管理群下载)
科研处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