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轮巡察成果运用的通知》(党委巡察办公室〔2022〕3 号),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议事规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学术分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院学术分委员会议事规则,并请于6月30日前将议事规则报校学术委员会(行政楼218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17472811@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苗苗
联系电话:5910993,5910120。
校学术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