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题目:司法改革、司法独立与社会主义宪政
报 告 人:刘永伟,男,1964年生,安徽省怀远县人,现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该校“龙湖学者”
工作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报告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下午15:00
报告地点:花津校区2号教学楼202教室
报 告 人:刘永伟,男,1964年生,安徽省怀远县人,现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该校“龙湖学者”
工作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报告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下午15:00
报告地点:花津校区2号教学楼20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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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201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