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基金条例》进一步体现了以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针对新的形势,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度重视《基金条例》的学习,尤其是对《基金条例》中新增加内容的学习,通过此次研讨会,依托单位认清了形势,深化了认识,明确了责任。
会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处副处长胡岳东教授、安徽大学科研处处长俞本立教授、安徽农业大学余为一教授等人在会议上进行了学习《基金条理》发言,我校科研处王立龙同志在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据悉,我校将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联络网代表参加即将举行的国家自然科学科学基金华东片学习《基金条例》研讨会。按照联络网要求,我校还将适时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基金条理》。
(科研处:王立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