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 2号)文件精神要求,科研处组织完成了我校46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78项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年度研究进展情况审查工作,并将年度检查表和年度检查报告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年度检查重点内容包括:1、项目研究进展是否按《项目申请书》中的预定计划进行;2、经费使用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严格按照项目研究预算表执行;3、课题组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申请变更;4、阶段性成果检查。项目阶段性成果是否标明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等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今后,科研处将进一步加强人文社科类项目的跟踪管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在研项目研究进展工作的检查、督促和结项指导,促进课题组按时高质的完成研究任务。(科研处/沈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