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教育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2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科研处对我校2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随后按时报送到省教育厅科研处。
按照教育部《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中期检查主要内容有:(一)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二)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相关单位的用稿证明。(三)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本次检查表明,我校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运行良好,其中2010年度立项一般项目20项,重点基地项目1项,2009年度立项一般项目1项。各项目组阶段性成果突出,项目经费开支合理,项目进展按计划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