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安徽师范大学建立安徽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对于我校构筑高层次学科建设平台,培养卓越司法人才,创新法学教育模式,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服务“三个强省”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本网讯(法学院 党委宣传部) 10月27日下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安徽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我校举行,这也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全国高校设置的第一个专项工作基地。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吉林省高院原院长、吉林大学资深教授张文显,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苏省高院原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公丕祥,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等四位著名法学家,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高开华,我校党委书记顾家山、校长王伦、副校长王绍武,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廷泰,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秘书处专家、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宴林,江苏省高院办公室副主任李久林,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
张文显教授在讲话中介绍了国家“2011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情况,强调了“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建设目标,并充分肯定了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尤其在司法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他表示,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将在法学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教学与科学研究、服务国家和服务社会等方面为安徽师大提供全面支持与积极帮助,期待双方进一步完善基地建设发展规划,不断拓展协同创新的领域和形式,发挥“中心”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推动司法文明学术领域资源和区域特色的协同和整合,为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高开华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讲话中对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我校建立安徽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表示祝贺,并感谢各位著名法学家长期以来对安师大和安徽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他表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结合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提升计划”的实施,加大对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安徽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安徽师大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希望安徽师大以此次揭牌为契机,真正做到“拜名家为师,用平台干事,拿成果汇报”,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多出理论和实践成果,为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顾家山在会上简要介绍了我校和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并对各位领导专家对我校建设发展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我校共建安徽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全国设立的第一个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是协同创新的崭新形式,对于提升我校法学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创新卓越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他表示,学校将认真履行合作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全力做好基地的各项共建工作,也将在政策、经费、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进一步加大对法学院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为培养卓越司法人才、创新我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作出积极贡献。
签约仪式上,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秘书处专家杜宴林教授宣读了共建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将在卓越司法人才培养、法律实务培训、司法文明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张保生教授和王伦教授代表合作双方共同签署了安徽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的合作协议。张文显、公丕祥、胡云腾和高开华共同为基地揭牌。
会后,张文显、公丕祥、胡云腾、张保生四位著名法学家还为我校师生举办了司法文明创新学术讲座。
据悉,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教育部、财政部首批确定的14个“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共同组建的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第一家新型协同创新体,致力于培养卓越的司法精英、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构建先进的司法制度、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涵育理性的司法文化,深入推进司法文明和以司法文明为标志的法治文明的传承与创新。作为安徽高等教育的母体和基础教育的母机,安徽师范大学是省委、省政府确定优先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其法学学科专业办学历史悠久,1928年建校伊始就设有法学专业,培养了胡云腾教授、史际春教授、孙长永教授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国内外优秀法律人才。目前该专业是安徽省综合教改示范专业和安徽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此次双方共建的全国首个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安徽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对于安徽师范大学构筑高层次学科建设平台,培养卓越司法人才,创新法学教育模式,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服务“三个强省”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