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02日14:09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在6月份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验收工作中,我们发现,广西某高校李国淮主持完成的《东盟“两个文件”生效后中国—东盟税收合作关系研究》(08BGJ020),上海某高校李明主持完成的《比较政治学理论跟踪研究》(11AZZ001),陕西某高校韩利琳主持完成的《环境与公共健康安全法律问题研究》(10BFX083),云南某高校戴波主持完成的《绿色环保社会生活方式研究》(10XSH006),河北某高校胡云红主持完成的《网络环境下中日著作权法比较研究》(10CFX058),最终成果均存在较多学术不规范问题。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终止这5个项目,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请各级管理单位和项目承担者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立良好学风,恪守学术规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好国家社科基金声誉。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责编: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