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科研处王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校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科研活动安全开展,科研处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科研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摸排调查,登记信息。通过对教师和科研人员为开展学术研究、科研活动、教学指导等活动而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摸排登记,进一步明确科研场所安全责任人。
专项检查,查找隐患。近期科研处成立了以陆林处长为组长的科研场所安全问题专项检查小组,对部分学院科研实验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用水用电安全、废物垃圾处理、物品随意堆放、实验人员着装、制度标语上墙、门牌责任到人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排查,鼓励物电学院、环工学院等检查情况较好的单位提高警惕、再接再厉,记录有安全隐患单位信息并拍照反馈给相关学院,督促其尽快依据相关制度整改。
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科研处认真学习安徽省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科研)安全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教师和管理人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