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近期,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申报。请科研秘书于5月21日前将《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推荐(自荐)表》(附件)及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沈炎 联系电话:5910998
电子信箱:bandit233@163.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1年5月6日
关于开展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集聚智库资源,有效支撑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发展,芜湖市知识产权局拟组建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专业领域:知识产权法律类、商标类、机械类、电学类、通信类、医药生物类、化学类、光电技术类、材料工程类。
2.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战略新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
二、入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无违纪违法并受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具备参加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工作的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或建议;
2.对本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发展状况,对国家方针政策、行业发展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3.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5年以上且具有专业资格,或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愿意承担且能胜任委托的任务。
5.愿意配合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自愿承担保密义务,自觉遵守专家库管理制度。
三、推荐方式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动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二)接受专业领域内的优秀人才以自荐方式的申请。
(三)申报人须认真准确填写《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推荐(自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后,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经审核同意后,拟定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
四、专家职责
1.为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2.提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判定的参考意见;
3.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的案件,组织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
4.为重大的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5.开展知识产权法规及专业技术讲座;
6.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7.其他需要专家协助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公示
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实名提出异议,市知识产权局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异议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和被异议专家候选人。
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经市知识产权局批准后予以入库。
六、聘用
入库的专家,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颁发《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专家聘书》,聘期五年。按照财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劳务报酬。
联系人:徐维利 联系电话:0553-5011929
邮箱:87778553@qq.com
地址:芜湖市鸠江开发区万春西路20号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