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老师:
根据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规定,项目到期后须办理结题手续并报学校备案。为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按时保质完成科研任务,提高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率,学校决定对到期未结题横向科研项目进行全面催办结题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催办范围
所有2016-2019年到期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科研项目(附件1)
二、结题材料
1.项目合同或协议书;
2.《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
3.项目最终成果;
4.委托单位验收或采纳意见、专家鉴定意见等。
5.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结项报告书》相应位置须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确认,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结项报告书》、“验收或采纳意见”等材料中的相应位置须委托单位(委托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结题或需要延期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延期结题时间原则上不得迟于2021年3月31日。
4.本次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结题及结题验收未通过,且未提交《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的,科研处将视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时间及联系人
1.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1月10日下午5:00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科技服务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bandit233@163.com。
2.联系人:沈炎,电话:5910998。
科研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