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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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芜湖市科协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荐5名第二届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具体推荐范围、评选条件和相关表格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于523日前将推荐材料送至校科研处。

一、材料要求:

《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推荐表中所获奖项要具体到奖项名称、等级,并用括弧标注排名。推荐材料不涉及保密内容。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炎

联系电话:5910998

电子信箱:bandit233@163.com

 

附件: 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

根据《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省科协决定开展第二届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对科协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创新型省份建设,努力为实现中国梦的安徽篇章贡献力量。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1-2名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合肥、芜湖、蚌埠市科协可推荐5名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其他各市科协可推荐3名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各省直管县科协可推荐1名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从候选人中评选产生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50名,并从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推选出22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及1名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6.在国防科技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评选工作和要求

(一)明确职责,规范程序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荐会员中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各领域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产生推荐人选;严格评审程序,制定科学、明确的评选办法;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人选须经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以一定方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推荐单位应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本学会、本地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面向基层,注意比例
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的比例。各市科协要做到推荐对象在科研、企业、农村、科普、卫生医疗、国防科技等工作领域分布。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五)把握进度,按时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530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组织公示情况),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同时提交经过常务理事会审议推荐的会议纪要;《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推荐表中所获奖项要具体到奖项名称、等级,并用括弧标注排名。推荐材料不涉及保密内容。

五、表彰奖励

安徽省科协将在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期间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授予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表彰和宣传本学会、本地区的获奖者。

六、组织领导

成立第二届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部。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安排部署,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推荐评选工作。

七、联系方式

安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协组织部)

联 系 人:李永武

联系电话:(055162661734

电子信箱:ahkxzzb@126.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七楼省科协组织部

    编:230001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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