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相关老师: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4〕17号)和《安徽师范大学发放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的实施细则》(校科字〔2014〕27号)文件要求,学校拟于2015年11月份开展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申请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发放流程
1.申请提交阶段
11月1日至10日,项目负责人参照项目计划和研究进展提出绩效支出发放申请,依据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大小列支相应绩效,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考核阶段
学院对其实际研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经学院领导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随项目进展证明材料于11月15日前提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3.学校审核阶段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提交的《申请表》及项目进展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于11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
4.绩效发放阶段
学院依据通过审批的《申请表》发放明细,提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按相关财务业务流程发放。
二、不予发放项目组绩效支出的情况
1.未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研究进展证明材料或者结题材料。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重要事项的调整未按要求提前报批;
3.无正当理由,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执行,或未按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等;
4.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横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发放申请工作,每年11月份集中办理一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做好准备。请各位老师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认真准备材料。
2.相关材料的要求
(1)未完成结题验收但完成年度任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出绩效支出发放申请,须提交《申请表》、协议书、年度报告、阶段性成果等材料。申请发放额度不超过该项目项目组绩效支出金额的50%。
(2)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出绩效支出发放申请,须提交《申请表》、协议书、《结项报告书》、项目最终成果、用户评价意见、验收或采纳意见等材料,也可附专家鉴定意见、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价值评估报告等附件材料。可以申请发放该项目项目组绩效支出金额的100%。
(3)所有材料提交一式两份,含电子版。《申请表》、《结项报告书》相应位置,须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须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结项报告书》、《用户评价意见、验收或采纳意见》相应位置须委托单位(委托方)签名并加盖公章。
(4)《申请表》、《结项报告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不得超出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成员。项目组成员如有变更,须提交书面报告及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佐证材料。
3.联系方式
科研处科技服务部,沈炎,5910998,bandit233@163.com。
附件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