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教师: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芜政〔2017〕29号)规定,2017年度,芜湖市专利资助政策有所调整,提高了对进入实质性审查的发明专利补助标准,不再对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予以资助,为做好2017年度芜湖市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权的,每件给予2万元补助,最多不超过5个国家。
2.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予中国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1万元补助。
3.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的,自授予当年起6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年费80%资助。
4.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实质性审查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4000元补助。
二、申报材料
1.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只要求扫描第一页和第二页);
2.中国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3.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2017年实际缴纳年费的缴费收据扫描件(仅自授予当年至第6年实际缴纳年费予以资助)。
以上材料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要求一式两份。
三、相关要求
为方便教师,相关材料科研处平时已做备份,附件中包括科研处已备案的符合本次专利资助的相关信息一览表,表格中已有的专利资助相关信息,教师无需提供材料。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教师认真核对,如有疑问或补充,尤其是发明专利年费缴费收据,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并于2018年1月5日(周五)前补交材料。逾期的,芜湖市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炎,电话:5910998,邮箱:bandit233@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zip
科研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