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政[2013]75号)和《安徽师范大学专利管理规定》(校办字〔2017〕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芜湖市专利资助经费核对与预算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核对
1.2016年度专利资助经费包括发明专利实审资助、实用新型授权资助、外观设计授权资助、发明专利年费80%资助,请注意核对。
2.关于2016年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的奖励经费将在随后的专利奖励经费中下拨。
二、预算填报
1.预算编制。经费负责人登录科研经费管理系统,依据经费卡号、预算批次及资助金额编制预算,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科研处。
2.经费划拨。科研处审批后,编制划拨单提交财务处办理经费下拨事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教师,于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预算填报、审核工作。
2.本次专利资助经费核对与预算填报工作所涉及资助内容、资助金额、经费卡号、预算批次等信息详见附件。联系人:沈炎,5910998。
科研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