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
为加快提升我校协同创新能力,根据《校科字〔2013〕45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已设立的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年度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2年和2013年设立的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已被认定为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不在范围)
二、评估等次
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
三、评估时间
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各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撰写年度进展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建设目标、前期建设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评估;
3.汇报采取PPT演示汇报方式进行,每个中心20分钟(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答疑5分钟);
4.中心于会前将年度进展报告和汇报的PPT发到信箱:wshiwu@mail.ahnu.edu.cn,联系人:王士武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