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2014年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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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校科字[2010]10号文件《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校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资助范围

创新基金主要资助应用技术研发、经济社会发展对策研究、文化创意作品创作等方面,重点资助或培育有重要应用前景的产业化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的申请人须是安徽师范大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在任职期内能完成科研项目。

2.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科研道德与敬业精神,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完成校级以上项目的经历。

3.项目组应有一个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团队成员应有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应用研发类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对策研究类项目周期不超过1年。本次申报的创新基金项目,应用研发类结项时间为201671,对策研究类结项时间为201571

2.本次立项项目资助力度参照往年,学校对具备可以产业化的项目或经过培育可以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将加大资助力度。各学院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排序,并签署意见统一报送科研处;机关党委所属的各部门申请人的申请书统一报送至机关工作处审查,并签署意见统一报送科研处。

3.已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且该协议合作内容能够支撑项目申报,在同等条件下所申报项目优先资助

4.所申报项目不能与在研更高级别的项目相同或实质相同。

二、材料报送

1.申请书必须用WORD录入,A4纸双面打印,骑中缝装订,相关表格见附件。

2.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材料电子版(要与纸质材料一致),于201457(星期三)前报送科研处科技服务部,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3.联系人:姚莉莉  5910195

邮箱:156469494@qq.com

 

附件:1 2014年校创新基金申报相关表格.rar     

2 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

添加者:姚莉莉  添加日期:2014-04-02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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