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科研平台、机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校级特色优势研究领域建设项目、校级协同创新中心、校级科研机构(附件1)。
二、检查形式
1.各平台、机构依托单位组织自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建设,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平台、机构自查表》(附件2);
2.学校将对继续建设的相关科研平台、机构开展2015年度中期检查工作(详见科研处〔2015〕9号文件),继续建设的校级特色优势研究领域建设项目采用PPT汇报形式,时间为8分钟;继续建设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采用口头汇报形式;继续建设的校级科研机构提交《安徽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平台、机构自查表》即可;
3.专家组将根据自查材料和中期汇报情况对平台、机构进行打分,得分情况记入年终检查结果,学校将根据平台、机构的建设情况,逐步推行末位淘汰机制。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科研平台、机构的队伍建设发展、科研进展、社会服务等情况,要求各平台、机构梳理“十三五”期间的主要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发展目标(近、中、长期工作设想,包括预期完成指标)、发展措施等。
四、时间安排
1.
2.
3.7月上旬开展中期汇报,请各单位提前报送汇报PPT。
五、工作要求
各科研平台、机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组织,总结成果,归纳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办法,为科研平台、机构“十三五”期间科学发展提供思路。
联系人:王静,电话:5910120
电子邮箱:wjpsy@126.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