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校科字[2010]10号文件《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校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资助范围
创新基金主要资助应用技术研发、经济社会发展对策研究、文化创意作品创作等方面,重点资助或培育有重要应用前景的产业化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是安徽师范大学在职在岗的教师或科研工作者,在任职期内能完成科研项目。
2.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科研道德与敬业精神,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
3.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成员应有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应用研发类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对策研究类项目周期不超过1年。本次申报的创新基金项目,应用研发类结项时间为
2.本次立项项目资助力度参照往年,学校对具备可以产业化的项目或经过培育可以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将加大资助力度。各学院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排序,并签署意见统一报送科研处;机关党委所属的各部门申报的项目申请书统一报送至机关工作处审查,并签署意见统一报送科研处。
3.已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且该协议合作内容能够支撑项目申报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4.所申报项目不能与在研更高级别的项目相同或实质相同,同一申请者当年不得同时再申报校科研培育基金项目。
二、材料报送
1.申请书必须用WORD录入,A4纸双面打印,骑中缝装订,相关表格见附件。
2.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材料电子版(要与纸质材料一致),于
3.联系人:姚莉莉 沈炎 5910195 591099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