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科办〔2023〕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24年度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高校院所类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是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
2.依托单位拥有申报领域内2件以上发明专利或5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发表论文5篇以上。
3.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总额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4.拥有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研发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50%。
5.与在芜企业有着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二、申报材料
研发中心申报应由申报单位对照《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胶装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于7月2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
联系方式:姚莉莉 5910121
附件:1.高校院所类研发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2.申报材料真实性说明
3.芜湖市高校院所类技术研发中心组建申请表
4.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
5.芜科办〔2023〕63号 关于印发《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