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0]10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14年到期校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 日程安排
1. 时间:
2. 地点:待定;
二、 结项材料
1. 结项材料和汇报材料应符合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关于成果形式的要求,成果要求如下:
科技开发类或文化创意项目成果要提交产品(含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版权、标准、专有技术等);或获得企业委托项目;或获得企业可接受的成果;不得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形式作为结题成果。经济社会发展对策研究成果要提交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企业的采纳证明,能为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部分未按时报送的结题材料、延期材料,务必在1月19日(周一)前经学院或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科研处;
2. 汇报内容:
(1)对照项目书或计划任务书汇报完成情况;(2)项目取得的具体成果;(3)项目成果的使用情况或应用前景;(4)应用研究项目成果的产业化前景及工作计划;(5)经费使用情况;
3. 汇报要求:PPT汇报,汇报ppt电子版还没交的请 发送到1564694974@qq.com邮箱中。
三、 相关要求
1. 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2. 汇报人为项目负责人;
3. 参与汇报的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5分钟到会场,未到期项目负责人列席汇报会;
4. 请相关学院和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材料、按时参会。
联系人:姚莉莉 电话:5910195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