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教师:
为方便专利发明人按期、正确缴纳专利年费,做好专利的有效维持,学校拟于11月份为各位专利发明人集中代缴2017年度专利年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和教师予以关注。
一、专利年费缴纳的方式
方式一:由学校集中代缴
发明人按年度汇总个人2017年度专利年费缴费清单,清单应包括:专利授权号、申请日、发明人、缴费金额等信息,将清单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由校科研处代为办理缴费事宜,待收到缴费收据后再与发明人协同办理校内转账事宜。学校统一办理时间为每年11月份,过期不候。
联系人:沈炎,5910998
邮 箱:bandit233@163.com
方式二:在专利年费法定期限届满前自行缴纳
发明人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如通过邮局汇付(模板见附件),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如通过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二、专利年费缴纳的时间
专利授权后,发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费用。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预缴。如果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缴纳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超过6个月专利权丧失。
专利年费缴纳的时间与申请日相关,因此专利的申请日非常重要,涉及到以后年费的缴纳和专利权的维护。例如:某专利的申请日是2007年9月6日,授权时间是2008年12月24日,则每年的9月6日前应当缴纳下一年度的年费。
三、专利年费缴纳的标准
我校专利前六年年费以单位减缓一栏的金额缴纳。
年费(单位:元) |
全额 |
个人减缓 |
单位减缓 |
1.发明专利 |
|||
1-3年 |
900 |
135 |
270 |
4-6年 |
1200 |
180 |
360 |
7-9年 |
2000 |
300 |
600 |
10-12年 |
4000 |
600 |
1200 |
13-15年 |
6000 |
900 |
1800 |
16-20年 |
8000 |
1200 |
2400 |
2.实用新型 |
|||
1-3年 |
600 |
90 |
180 |
4-5年 |
900 |
135 |
270 |
6-8年 |
1200 |
180 |
360 |
9-10年 |
2000 |
300 |
600 |
3.外观设计 |
|||
1-3年 |
600 |
90 |
180 |
4-5年 |
900 |
135 |
270 |
6-8年 |
1200 |
180 |
360 |
9-10年 |
2000 |
300 |
600 |
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费时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10%。以此类推。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获批“学校知识产权申请补助”而授权的专利,其授权费用及前三年年费由学校支付,其余各年年费由发明人自行承担。
2.请相关单位和教师按期、正确缴纳专利年费,逾期造成滞纳金或权利丧失的,由其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 专利费用邮局汇付模板.doc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