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安徽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暂行规定》《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学校决定开展春季科研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1、自查时间:4月12日-4月24日
2、督查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3、检查方式:采取自查与督查。各学院要积极开展自查,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学校相关部门将深入部分科研场所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自查范围
包括:科研场所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水电安全管理、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等。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研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自查;
2、请各学院4月30日之前将《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场所登记表》(附件1)和《科研场所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报告》(附件2)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5910120
电子邮箱:wjpsy@126.com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