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的文化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型文化人才,营造文化创新氛围,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动漫大赛实施办法(暂行)》,现将第七届动漫及数字艺术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鼓励艺术原创、提高文化创新能力、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创新型校园建设。
二、参赛对象
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含皖江学院),可以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类型:
(1)动画类:影视动画片、动画短片、广告短片等。
(2)漫画类:单幅漫画、多格及故事漫画、插画。
(3)数字媒体类:游戏、网页、虚拟现实、微电影等。
(4)动漫剧本类:围绕动漫内容进行创作的剧本。
(5)动漫配音类:自选一段动漫片段(时长3分钟以内),对其进行DIY配音,形式、内容不限。
2. 参赛作品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主要围绕地方文化、反腐倡廉、校园建设、大学生活、产品设计、公益环保等主题。不能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3.参赛作品产权要求:所有作品原创,产权明晰,如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漫画类作品不得小于A4( 21cmX29.7cm)打印纸大小,与报名表合并装订,要求同时上交报名表和漫画的电子版,其中漫画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为TIF、JPG(最佳品质压缩),多幅漫画作品须标注页码;动画类作品格式须为FLV、MOV、MP4、F4V等格式,大小不低于1280*720 25帧/秒. 电子版作品要求与报名表一起按照标准文件夹形式提交校科研处,文件夹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格式命名。
5.已经市场化的作品要求提交相关证明。
6.本届大赛鼓励毕业创作作品参赛,参加过往届学校动漫大赛的作品不得参赛(除作品水平有大幅度提高)。
四、比赛分组
甲组:美术学院各专业、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动画及摄影专业、皖江学院动画专业学生;
乙组:除甲组以外的其他所有专业学生;
五、活动步骤
1.信息发布与作品创作(2016年3月——9月)
学校公布大赛通知,各单位及时将大赛情况告知在校师生,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创作参赛作品。
2.作品收集与初选(
参赛作品收集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帮助参赛学生按要求履行参赛手续,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院参赛作品进行指导、遴选,并按要求于9月14日(周五)前将评选出的作品、《安徽师范大学动漫及数字艺术大赛参赛报名表》(附件1)和《安徽师范大学动漫及数字艺术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版)提交科研处。
3.作品评审与表彰(2016年10月)
评审分形式审查、初审、终审二个阶段。大赛组委会进行形式审查,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作品分类进行评审并发文表彰。
六、奖励设置
本届大赛项奖具体设置如下:
甲组奖项设置
项目 |
奖项 |
名额 |
奖金(元) |
作品类 |
特等奖 |
1 |
2000 |
一等奖 |
5 |
1000 |
|
二等奖 |
10 |
500 |
|
三等奖 |
若干 |
奖品 |
|
单项奖 |
最佳市场价值奖 |
1 |
800 |
最佳科技创意奖 |
1 |
800 |
乙组奖项设置
项目 |
奖项 |
名额 |
奖金(元) |
作品类 |
一等奖 |
5 |
500 |
二等奖 |
10 |
300 |
|
三等奖 |
若干 |
奖品 |
注:1.作品达不到要求,相应奖项可以空缺;2.同一类作品同一个作者同一个获奖等级只能获得一个奖项,同一个作者同一类作品中最多可获二个奖项。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试行)》,该活动属校级Ⅱ类,专业组属于B模块、非专业组属于C模块,予以记入相应的素质拓展学分。
对于大赛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七、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抓好该活动,将有利于学生专业能力培养、有利于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和动漫文化产品研发,将会促进动漫文化产学研合作及学生就业。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积极宣传动员广大教师和学生开展作品创作,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参赛手续。
2.大力宣传,扩大影响。
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并制定相应的鼓励办法,激励广大教师和学生开展日常动漫产品的创作。学校鼓励和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组队创作动漫作品,支持优秀(可市场化)作品申报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并协助推向市场。
3.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请参赛选手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各学院负责老师对参赛报名表认真审核把关,并根据赛程安排及时汇总、提交参赛作品,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莉莉、沈炎 电话:5910195、5910998
Email:15646949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