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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智库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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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工委函〔2015〕27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振兴计划和提升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37号)和《安徽高校智库建设计划》(皖教科〔2015〕3号文印发),在高校推荐、专家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同意安徽大学申报的“安徽生态发展研究院”等16个智库项目立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制定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书
项目承担高校要按照《安徽高校智库建设计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制定智库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书(目标任务书格式请登录安徽学位与高校科研网下载),并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各校在智库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整合校内外资源,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水平智库队伍建设。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凝练方向,做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重点突出。
鼓励各高校根据本次申报的智库项目,围绕自身特色和优势,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高校智库。鼓励高校智库向实体化建设方向发展。
智库名称统一为“××研究中心”,具体名称请各校在制定建设目标任务过程中精心论证后确定。
二、扎实推进项目实施
各高校要按照智库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书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实施的质量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建立重点工作随时报告制度,扎实推进项目的实施。每个智库每年应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提交不少于三份高水平研究报告。智库项目建设经费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执行。
各高校应于每年12月底前,对本校智库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省教育厅书面报告智库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
省教育厅将在3年建设期满后,根据各校智库项目建设情况特别是咨政服务能力,正式命名一批高校智库。
三、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省教育厅将对照智库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书,对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对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弄虚作假以及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将建议学校终止项目实施或直接撤项。
请各校于2016年1月底前,将经专家论证通过的智库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书(1份),报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本(word版)。
联系人:张晓璐。
联系电话:0551-62815137。
电子邮箱:zhangxL@ahedu.gov.cn
附件:安徽高校智库项目立项建设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安徽高校智库项目立项建设名单
1.安徽生态发展研究中心(安徽大学)
2.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安徽大学)
3.安徽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安徽大学、淮北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学院、安庆师范学院)
4.安徽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安徽师范大学)
5.安徽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安徽师范大学)
6.安徽现代农业发展研究中心(安徽农业大学)
7.安徽重大健康风险预警与治理研究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8.安徽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研究中心(安徽工业大学)
9.安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安徽工业大学)
10.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安徽财经大学、铜陵学院)
11.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淮北师范大学)
12.安徽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安徽中医药大学)
13.安徽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安徽建筑大学、阜阳师范学院、宿州学院)
14.安徽全科医学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蚌埠医学院)
15.安徽资源型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淮南师范学院)
16.安徽江淮分水岭生态环境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滁州学院)
 
添加者:王静  添加日期:2015-12-17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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