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人秘〔2018〕514号
各市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实施意见的通知》(科人〔2009〕16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度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条件
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省相关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二、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程序
(一)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厅网站“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gov.cn/egrantweb/)→“省平台与人才专项” →“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项目申报书》,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提交,并上传附件材料。
(二)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线打印备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书面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三)所在市科技局对照院士工作站设立条件,对备案申报院士工作站材料进行审查,网上审核推荐并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科技厅。
(四)省科技厅对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进行登记备案,统一制作标牌。
三、附件材料要求
(一)设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和期限(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等;
(二)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三)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分年度);
(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五)签约院士及其团队简介;
(六)签约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情况;
(七)在研科技项目、科研基础条件材料。
四、受理材料安排
(一)各市科技局汇总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汇总表》,连同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集中报送。
(二)集中受理时间、地点:2018年10月10-11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三楼5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
(三)省院士工作站命名规则:设站单位规范全称+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联系电话:0551-62652302(人事处),62999803(科技厅窗口)。
安徽省科技厅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