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0]10号文件),为做好2017年12月到期校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期应结题项目基本情况
此次共有20个项目应结题,(详见附件),请项目负责人在对照项目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的基础上,按照结题要求,认真梳理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报告》并附上研究成果,经院系审核盖章后报科研处,不能按期办理结题手续的需提出延期申请,并经院系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审批备案。其中,对策研究类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不允许再延期,
二、结题材料要求
结题材料和汇报材料应符合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关于成果形式的要求,成果要求如下:
科技开发类或文化创意项目成果要提交产品(含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版权、标准、专有技术等);或获得企业委托项目;或获得企业可接受的成果;不得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形式作为结题成果。经济社会发展对策研究成果要提交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企业的采纳证明,能为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结题材料、延期材料,请在7月6日(周五)前经学院或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姚莉莉 电话:5910195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