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要求,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重点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四个方面的重大需求、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安徽“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结合自身特色优势研究领域,积极申报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申报条件详见文件要求。
请拟申报学院根据文件要求,于2018年11月28日下午17:00前报送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到科研处办公室(包括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编制《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或《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合订为一本,A4双面打印胶装),于2018年12月12日前报送到科研处办公室(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5910120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pdf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