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规定,项目到期后须办理结题手续并报学校备案。学校已梳理出截止到2022年12月到期未结题横向科研项目清单(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1.项目合同或协议书;
2.《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表》(2021版)(附件2);
3.项目最终成果;
4.委托单位验收或采纳意见、专家鉴定意见等。
5.以上材料纸质版装袋报送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注意事项
1.合同中规定应到经费未全额到账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题表中说明原因并经委托方同意,方可办理结题手续。
2.项目负责人已完成项目合同约定任务且合同中规定应到经费全额到账的项目,如委托单位无法验收签章或无法提供结题证明材料,可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并签署结题意见。
3.《项目结题表》、“验收或采纳意见”等材料中相应位置须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确认,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委托单位(委托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结题或需要延期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延期结题时间原则上不得迟于2024年5月31日。已申请过延期结题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再次延期。
5.请各单位、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结题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结题及结题验收未通过,且未申请延期的,科研处将视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时间及联系人
1.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00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科技服务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bandit233@163.com。
2.联系人:沈炎,周苗苗 电话:5910993。
科研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