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开展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编辑:姚莉莉 预审:许新胜 终审:徐彬 点击: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3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和中期检查范围

2019 年、2020 年立项的高校协同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不能按计划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2021年立项的高校协同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有关要求

验收和中期检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项目负责人线上填报相关材料,再组织现场检查或验收。

1.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阅读《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照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书。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编制《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经费决算表》,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并经所在单位审核。

2.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对照任务书相关进度要求撰写中期检查报告。

3.各项目负责人于 2022 4 26 日(周三)前完成在线填报(安徽高校科研管理系统网址 http://srp.ahjzu.edu.cn),初审完成后再组织现场检查或验收。

三、其他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立项的协同创新项目中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大健康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联合攻关项目由研究院参照相关要求分别牵头组织验收和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在高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验收意见和中期检查意见。其余项目由省教育厅委托项目承担高校组织现场验收和中期检查。验收和中期检查意见由学校在安徽高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省教育厅将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为进一步促进协同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请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成果进行凝练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包括成果形式、简要内容,产生的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重大意义等,不超过 1000 字)。省教育厅将根据项目成果水平、可转化应用前景等情况在新一轮协同创新项目中进行择优资助。

各学院、有关单位请于2023426日(周三)前完成线上填报。

联系人:姚莉莉 电话:5910121

 

添加者: 添加日期:2023-04-10 审核者: 审核日期: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邮编:241002 电话:(0553)5910119

Copyrigh@2014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