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安徽省高校院所、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更好满足安徽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按照《安徽省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市监知促〔2022〕3号),现就校内征集拟开放许可专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开放许可
开放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即专利权人在申请并取得专利权后向专利主管机构请求登记,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范围内,任何人可以不经与其另行谈判,只要告知专利权人,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使用费就可以实施其专利技术的一种许可形式。开放许可形式仅限于普通许可,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专利开放许可期限最低不少于一年。
二、征集对象
有专利资源的我校师生。
三、专利要求
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专利权属清晰,安徽师范大学为唯一专利权人;
2. 专利未处于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状态;
3.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还应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且报告结论明确指出专利权具备稳定性;
4. 已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国内专利;
5. 全体发明人一致同意。
请各学院组织师生积极申报,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22年9月12日前填写《专利开放许可目录》(附件1)和《省(区、市)专利许可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bandit233@163.com。联系人:沈炎,电话:5910998。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