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在研纵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所有需要调整经费预算的纵向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调整程序
1.调整申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研究实际需要,并结合经费使用情况,向所在学院提交调整申请。
2.学院审核。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3.学校审查。科学技术处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并进行调整。
三、材料报送
11月30日前,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项目预算调整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 安徽师范大学纵向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自然科学类).docx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