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在基金委网站发布(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7610.htm),201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工作进程安排如下,请认真执行,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二)申报材料报送
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所有申报项目须提交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律要求骑中缝装订)。科研处将及时根据《指南》修订《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并及时发放给各学院。学院在递交申请书时务必附形式审查明细表一份。
3.因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为保证我校申报书正常上报并通过限项审查,请各单位按照科研处制定的201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进程表做好院系申报时间安排工作,请将申请项目的纸质材料务必于2015年3月3日(星期二)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长义 汪小丽 联系电话:5910119
邮件:asdkyc@126.com
科研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