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金委文件通知,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2014年度获得国家自然基金立项的老师,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并按要求填写、上传,经学校确认后,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相关要求如下:
1、计划任务书的经费填写注意事项: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尤其注意劳务费不超过15%、管理费不超过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15%、单项仪器费超过5万要说明用途和必要性等要求,按要求有的内容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国家基金委将予以缓拨。
2、时间节点要求:教师个人第一次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
3、计划任务书的填报注意事项:对于有修改意见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计划书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
联系人:吴长义 汪小丽;电话:5910119
邮箱:asdkyc@126.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