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部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近期发布的三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的通知

编辑:张文君 预审:许新胜 终审:罗永龙 点击:

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布了“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31/5859.html)、“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31/5857.html)、“创新药物研发”(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31/5853.html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相关要求转发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每个研究方向支持1项项目;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可下设一定数量课题,课题下设数量和项目参与单位数量详见官网通知。

2.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鼓励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具体要求详见官网通知。

3.鼓励青年科研人员承担(参与)本重大专项,为青年科研人员增机会。原则上每个项目中至少1名项目(课题)负责人由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担任(198711日后出生),并且青年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究的比例不低于50%

二、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注册时间为202611日前(揭榜挂帅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711日后出生)。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对于定向委托、创新联盟等新型组织方式项目,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711日后出生),特殊情况须按照程序审核。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申报的指南方向一致。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参与人员等申报项目,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限项规定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申报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创新药物研发”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研传染病、创新药物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不超过1个。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3.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4.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7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

申报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878:00202692016:00,其中“创新药物研发”应急项目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878:00202682016:00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登录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和要求。无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科管服务注册账号,单位名称请选择安徽师范大学,联系科研部完成审核后即可登录平台查看相关内容。

为统筹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并于2026824日前“创新药物研发”应急项目为810日前)发送至asdkyc@126.com,以便做好申报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文君    李双双

 话:5910119

 箱:asdk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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