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
近日,生物育种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21/5844.html。现将具体通知和要求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应为 2025 年 7 月 1 日以前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应具备承担项目所必需的研发资质、研发能力、人才团队、硬件基础等基本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为企业的,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健康的现金流,能够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不得存在重大欠税未缴清、行政处罚未到期、大额逾期贷款、重大未决财务纠纷、重大未决诉讼/仲裁、重大经营风险、未有效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或环保问题等可能影响项目执行的重大情况。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对参与单位相关资质进行把关。
(二)申报人员要求
1.项目设 1 名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 1 名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担任 1 个课题的负责人。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和青年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40 周岁以下(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担任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项目(课题)负责人须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少于 3 个月。
4.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企业法人代表,特殊情况可由法人代表在企业内部授权指定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情况说明。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须设置技术首席,可由科研院校专家担任,在项目技术路线、团队组成、经费安排等方面具有管理权限。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二、限项规定
1.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 1 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中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本专项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 2 个。
2.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专项。
4.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 2026 年12 月 31 日之前的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 5 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15 家(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书内容应与项目申报指南相符,须覆盖相应项目申报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申报材料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附件主要包括联合申报协议、单位资质证明、其他来源资金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成果共享协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等。
申报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并于 2026 年 8 月 27日 17:00 前完成提交,并及时联系科研部完成审核提交。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登录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和要求。无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科管服务”注册账号,单位名称请选择“安徽师范大学”,联系科研部完成审核后即可登录平台查看相关内容。
为统筹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并于2026年8月8日前发送至asdkyc@126.com,以便做好申报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文君 李双双
邮 箱:asdkyc@126.com
电 话:5910119
科研部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