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部

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编辑:张文君 预审:许新胜 终审:罗永龙 点击:

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214/5807.html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勘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 注册时间在202511日前。

3. 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除特殊说明外,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6个,勘查示范类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8个,项目参与单位不得超过20家。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1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少于3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申报的指南方向一致。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4.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 本重大专项的专项专家组成员不得参与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6. 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限项要求

1. 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总数不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计入上述限项范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

2. 本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对于申报本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3.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61231日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协议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章)、项目(课题或研究任务)负责人签字和签署时间。

2.项目(课题)牵头申报单位、所有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均须签署标准格式的诚信承诺书。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签署标准格式的数据共享承诺书。

4.随项目申报书须提供由项目参与单位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书,需加盖配套资金承诺单位公章,明确承诺方、出资方、资金具体支撑的课题、资金的使用单位及出资用途要求等。配套资金类型为地方财政的,还需提供由地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财政部门或配套地方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实施单位出具的专门用于该深地重大专项项目的配套经费承诺或证明材料;配套资金类型为金融资本等其他渠道资金的还需提供出资方明确将资金用于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项目配套资金总额与申请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得低于指南要求。

5.项目申报单位应出具未重复部署承诺书,并提供5年内(2022-2026年)承担的与申报指南研究内容相近的国家科技项目及地质调查项目清单,确保本次申报项目研究部署与已结题和在研国家科技项目、地质调查项目不重复。

6.项目负责人人事关系不在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应提供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与项目负责人三方签订的聘用协议。

7.项目应按要求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其中,所有项目参与单位的预算资金来源数均不得为零。

8. 项目的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课题或任务)情况。

、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328:004516:00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登录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和要求。无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科管服务注册账号,单位名称请选择安徽师范大学,联系科研部完成审核后即可登录平台查看相关内容

为统筹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并于2026315日前发送至asdkyc@126.com,以便做好申报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文君  李双双

 话:5910119

科研部      

202632


添加者: 添加日期:2026-03-02 审核者: 审核日期: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邮编:241002  电话:(0553)5910119

Copyrigh@2014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