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
近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煤炭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206/5805.html。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项目应整体申报,设 1 名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 1 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 1 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为 196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原则上每年投入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项目研究骨干人员中,40 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比例不低于 50%。
2.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 参与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参与申报,本重大专项专家组、专项办、总师办等相关人员,不得在任期内参与申报。
4. 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 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 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
3. 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有明确的考核指标,研究任务和经费要相互匹配。
二、限项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总数不得超过 2 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
2. 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3. 对于本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上述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
4.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 2025 年12 月 31 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课题或任务)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参与单位应出具其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的同意函,所有参与单位应提供单位资质、研发能力、科研条件、科研人员等足以支撑所承担的研究任务的说明材料,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 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类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4 年,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 家。应用示范类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5 年,下设课题数不超过 6 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15 家,对于研发示范任务重,确需多方力量协同攻关且配套经费比例较高的项目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数量,总数应控制在 20家以内,超过 15 家的项目应提供确需超过的必要性说明,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项目其他投入与中央财政投入比例应满足指南要求,明确其
3. 项目其他投入方式(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 应用示范类项目须落实示范应用保障条件(包括项目立项批复、示范应用保障承诺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中所涉及的承诺函、同意函、证明材料等支持性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6.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团队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课题或任务)情况。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 年 3月9日 9:00 至 2026 年4月7日 17:00。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登录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和要求。无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科管服务”注册账号,单位名称请选择“安徽师范大学”,联系科研部完成审核后即可登录平台查看相关内容。
为统筹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并于2026年3月15日前发送至asdkyc@126.com,以便做好申报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文君 李双双
电 话:5910119
科研部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