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部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编辑:张文君 预审:许新胜 终审:罗永龙 点击:

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

近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231/5801.html现将具体通知和要求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 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注册时间为 1 年以上(2025 2 28 日以前)。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持续科技创新投入,运行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2. 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 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4. 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谁申报项目(课题)、谁承担研究任务、谁管理使用资金”的原则。如对于集团公司,具体工作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承担,应由子公司直接申报。

5.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参与申报单位(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

6. 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变更申报单位。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要求

1. 每个项目设 1 名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 1 名课题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 60 周岁以下(1965 2 28 日以后出生),支持 40 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骨干。

4.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人员限项要求,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5. 项目(课题)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

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变更项目(课题)负责人。

7.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课题),若退出原项目研发团队,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8. 参与网安重大专项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大专项具体研究任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课题)。

二、限项要求

1. 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 项,项目负责人可同时作为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科研人员每年累计科研投入不得超过 12 个月。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2107 号)中关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要求。

3. 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 2026 12 31 日的,不在限项范围内。

、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申报书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相符,全面覆盖指南研究内容。

2. 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5 个课题;项目参与申报单位(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

3. 申报书正文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4.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签署时间等,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所有课题负责人签字。

5.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有参与单位均须签署标准格式的诚信承诺书。

四、其他要求

1. 对于具有特定重大行业应用目标的项目,主责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项目联合管理部门。项目联合管理部门和主责单位共同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委派责任专家参与联合管理项目的全流程,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和保障条件,确保项目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

2. 项目承担单位须实际承担项目研发、测试、应用示范等科研任务,严禁为了“挂名”“凑数”仅高比例配套而不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的行为。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使用重大共性协同攻关试验验证环境,可直接租用中关村国家实验室能够提供的基础算力和共性设备。

4. 应将网安重大专项产生的科研数据和技术成果汇交至中关村国家实验室确定的技术平台进行测试验证。

、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 1 26 8:00 2026 2 28 16:00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登录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和要求。无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科管服务注册账号,单位名称请选择安徽师范大学,联系科研部完成审核后即可登录平台查看相关内容。

为统筹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并于202625日前发送至asdkyc@126.com,以便做好申报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文君  李双双

 话:59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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