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部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安徽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

编辑:李双双 预审:许新胜 终审:罗永龙 点击: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最紧急、最紧迫”问题,有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技术方向征集凝练和项目指南编制等工作,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和专班全体会议审定,形成2025年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登陆“科技大脑”查看),现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没有的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较高,财务状况较好。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性质的,须提供20222024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会计年度提供,数据与系统一致;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等事业单位及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的,须提供2024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军事单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发投入材料。我校作为牵头单位的,JG1-08表由科研部提供。

3.适当放宽申报单位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同一企业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对同一项目指南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4.2023年以来撤销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2023年以来不通过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截至20259月底逾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6.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7.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8.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9.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伦理规范和伦理审查标准。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

10.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支持方式

11.采取公开竞争、定向委托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12.单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原则上按省、市(县)分别不超过20%、企业不低于60%的比例共同出资。

13.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组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三、申报程序

14.系统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在申报书填写“项目基本情况”模块页面右上角下载项目指南,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项目承担单位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起始时间为20251018日,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26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15. 审核报送。各学院、有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①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项目申请人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申报的,对研究内容进行查重。②材料报送时间。各学院、有关部门请2025年10月29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部。

16.其他注意事项。①伦理审查。涉及伦理审查的各学院、有关部门,请集中收取伦理审查材料,于2025年10月23日前将伦理审查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统一交至科研部②申请阶段无纸化。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未公示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7.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551-66161997

业务咨询电话:详见申报指南。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部联系,联系人:李双双,张文君,电话:0553-5910119,邮箱:asdkyc@126.com


科研部

2025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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