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李双双 预审:许新胜 终审:徐彬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秘〔2024290号)、《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设立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的协议书》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相关要求。

2.2023年到期且按要求提交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3.已申请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

三、时间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点击“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类别进入,点击“业务办理”开展申报工作,并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附件材料按规定扫描成PDF上传。

2.项目申请人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完系统填写和提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双双

联系电话:0553-5910119

联系人邮箱:asdkyc@126.com

项目指南联系电话:0551-6469683562128067

信息系统咨询电话:0551-66161997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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